公司治理架構

董事會的治理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業經114年5月28日股東常會進行第十三屆董事選舉案,目前董事會設有9席董事(含獨立董事3席),任期三年,自114年5月28日起至117年5月27日止。
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董事會開會9次(A),董事(含獨立董事)平均出席率為93%。
2023年召開董事會次數
0次
2023年董事會出席率
0%
委員會資訊
會議名稱 | 董事會 | 審計委員會 | 薪資報酬委員會 | 風險管理委員會 | 誠信永續發展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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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組成 | 11位董事 (含3位獨立董事) | 全體三位獨立董事 | 二位獨立董事及一位外聘委員 | 全體3位 (含2位獨立董事) | 全體3位 (含2位獨立董事) |
會議頻率 | 至少每季召開一次 | 至少每季召開一次 | 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 | 每季召開一次 | 至少每季召開一次 |
2024年開會次數 | 9 次 | 6 次 | 11 次 | 4 次 | 5 次 |
2024年出席率 | 93% | 100% | 100% | 100% | 100% |
獨立性與利益衝突防免
本公司就「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與「董事選舉規則」相關規定,確實管控公司與董事間,及董事相互間之利益衝突:
- 董事會超過半數之董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要求董事如就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個人本身有利害關係者,均應迴避。
- 董事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亦應迴避,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更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 董事間應自律,不得作不當相互支援。
- 針對董事與議案有利害關係者,會就公司議事錄中明確記錄涉及利害關係之董事姓名及其應迴避或不迴避之具體理由。
董事會組成多元性

本公司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董事會應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教育背景及專業經驗。本公司為健全公司治理及強化獨立董事之職能與獨立性,依規採嚴謹的標準規範,明定獨立董事任期不得連任逾三屆,目前獨立董事成員皆無連任逾3屆之情事,董事會董事之專業知識涵蓋經營管理、國際企業、資訊/科技、銀行、證券、財務管理、法律研究等,成員為學術界先進及擁有豐富產業經歷等多樣化的背景,有助於推動公司整體的發展策略與營運績效。
- 依本公司董事多元化政策擬訂目標為:自第十二屆董事會(111年)起提名至少一名女性董事候選人。目前本公司女性董事四名,以達成性平之目標。
- 本屆董事會成員共9位,包含3名獨立董事、4名女性董事;其中無董事具員工身份,達成性別多元化政策、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未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及獨立董事任期未逾3屆等管理目標。
董事 | 性別 | 獨立董事任期年資 | 經營管理 | 產業經歷 | 財經/投資 | 資訊/科技 |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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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真 | 女 | V | V | V | |||
劉敬村 | 男 | V | V | V | |||
張憶平 | 男 | V | V | V | |||
朱淑娥 | 女 | V | V | V | |||
林慈澺 | 女 | V | V | V | |||
蔡毅憬 | 男 | V | V | V | V | ||
李伸一(獨董) | 男 | 6年至9年 | V | V | V | V | |
林蒼祥(獨董) | 男 | 3年至6年 | V | V | V | ||
蘇秋霞(獨董) | 女 | 3年以下 | V | V | 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