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架構

公司治理架構

董事會的治理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業經114年5月28日股東常會進行第十三屆董事選舉案,目前董事會設有9席董事(含獨立董事3席),任期三年,自114年5月28日起至117年5月27日止。

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董事會開會9次(A),董事(含獨立董事)平均出席率為100%。

2025年召開董事會次數
0次
2025年董事會出席率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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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資訊

會議名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
誠信永續發展委員會
成員組成9位董事 (含3位獨立董事)3位獨立董事3位獨立董事董事長及3位獨立董事董事長及3位獨立董事
開會次數9 次7 次5 次6 次6 次
出席率100%100%100%100%100%

獨立性與利益衝突防免

本公司就「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確實管控公司與董事間,及董事相互間之利益衝突:

  • 董事會超過半數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內親屬關係。
  • 獨立董事應符合專業資格、兼任及獨立性要求,且不得與公司具有直接或間接利害關係。
  • 獨立董事任期不得連任逾三屆,並保障其獨立行使職權。
  • 董事對與自身或其代表法人有利害關係之議案,應揭露利害關係;有害公司利益之虞時應迴避討論及表決。
  • 董事涉及利害關係之議案,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記載姓名及迴避/不迴避之具體理由。

董事會組成多元性

董事佔比

本公司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董事會應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教育背景及專業經驗。本公司為健全公司治理及強化獨立董事之職能與獨立性,依規採嚴謹的標準規範,明定獨立董事任期不得連任逾三屆,目前獨立董事成員皆無連任逾3屆之情事,董事會董事之專業知識涵蓋經營管理、國際企業、資訊/科技、銀行、證券、財務管理、法律研究等,成員為學術界先進及擁有豐富產業經歷等多樣化的背景,有助於推動公司整體的發展策略與營運績效。

  • 本公司第13屆董事共九席,獨立董事三席,女性董事四席。
  • 董事會多元化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
管理目標達成情形
獨立董事席次連續任期不超過三屆已達成
獨立董事席次達董事會席次三分之一已達成
至少一席女性董事已達成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未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已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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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性別獨立董事任期年資經營管理產業經歷財經投資資訊科技淨零轉型普惠金融法律
周秀真女 VVV VV 
劉敬村男 VVV  V 
周賢陽男 VVV    
傅倩怡女 VVV VV 
李涵敏女 VVV VV 
蔡毅憬男 VVVVVVV
李伸一(獨董)男6年至9年VVV VVV
林蒼祥(獨董)男3年至6年VVVVVVV
蘇秋霞(獨董)女3年以下VVV VV